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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务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进度检查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硕士研究生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商院研〔202396号)的规定和研究生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商务经济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进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研究进展等进行阶段性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组织和程序要求详见《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

二、中期时间安排

(1)11月10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上海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内容参考附件2导师审核,填写综合意见

211月11日-28日,学院组织考核。具体中期考核答辩时间安排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学位论文进度检查

硕士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学位论文开题以来的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认真检查学生自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与其指导意见对论文进展滞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指导。

附件1《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商务经济学院

2024年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