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校团委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体在校团员、团学组织干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二、评比类别

1、个人荣誉称号: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

2、集体荣誉称号:五四红旗团组织

三、评比资格认定

请参照《学生手册》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执行。

四、评定人数

优秀团员评选为各班级1人,优秀团干部评选18人,五四红旗团组织(团支部)为总额3个(由上级组织申报考评)

五、评比办法

请参照《学生手册》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执行。

六、提交材料及说明

1、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个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参加过自愿无偿献血,并附证明材料;

(2)该年度获得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2、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集体,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团组织干部(班级的团支部成员、团总支、分团委的正副部长)该年度的成绩单;

(2)该年度团总支(支部)活动手册;

(3)该年度需参加申报过主题团日活动,或获得荣誉;

(4)申报材料应包含1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

3、申报材料均须提供A4 打印文稿,并附电子版。

4、对于审核没有通过的个人和集体,名额将直接减掉,原则上不予补办。

5、校团委将上报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授予荣誉称号。

七、材料提交方式

       请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于2012年3月9日前将本部门(班级)《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上海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报材料上交至财经学院学生信息与咨询中心(行政楼330办公室,12:00 – 13:00,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

王圣杰13701887717

丁艾林13916377643

 

附件一:上海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申请表

附件链接:http://www.sbs.edu.cn/cjxy/zlxz/xssw/201202/P020120223450174546889.doc

附件二: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

附件链接:http://www.sbs.edu.cn/cjxy/zlxz/xssw/201202/P020120223453585959609.doc

附件三: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

附件链接:http://www.sbs.edu.cn/cjxy/zlxz/xssw/201202/P020120223454855956471.doc

 

 

共青团上海商学院财经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2年2月22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区分团委: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觉奉献,再立新功,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体在校团员、团学组织干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区分团委、各基层团支部

二、评比类别

1、个人荣誉称号: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

2、集体荣誉称号:五四红旗团组织

三、评选名额、评比办法、评比条件

请参照《学生手册》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办法》执行。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1、关于评选名额、评比办法和评比条件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各学院、院区团员总数3%,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各院系、院区团员总数1%,五四红旗团组织为各学院、院区团支部总数的10%。

2、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个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参加过自愿无偿献血,并附证明材料;

(2)该年度获得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3、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集体,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团组织干部(班级的团支部成员、团总支、分团委的正副部长)该年度的成绩单;

(2)该年度团总支(支部)活动手册;

(3)该年度需参加申报过主题团日活动,或获得荣誉;

(4)申报材料应包含10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

4、申报材料均须提供A4 打印文稿,并附电子版。

5、对于审核没有通过的个人和集体,名额将直接减掉,原则上不予补办。

6、校团委将上报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授予荣誉称号。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区分团委于2012年3月23日(周五)前将《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员申请表》、《上海商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上海商学院五四红旗团组织申请表》及相关汇总表、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有关电子版材料请发至embracezhuyan@163.com,联系电话:67105427。

 

 

 

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