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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本科委托班协议财经学院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流通经济学院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本科委托班协议

 

 

 

 

    2008年7月1日,上海商学院与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市场营销(本科)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班合作办学协议书》,具体办学形式采取“3+1+ 3 模式”:3年在校专业知识学习,1年企业实习,3个暑期专业实习。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企业提高人才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双方决定进行全面合作,一方面共同培养既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又具备商业管理、商业营运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从事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双方共同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产学研基地。

合作办学将采用“计划招生、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形式。“计划招生”即指甲方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高招和录取;“委托培养”即指所招相关专业学生全部在校就读,按照委托培养目标进行培养;“定向就业”即指该专业学生修业结束取得毕业证书,经企业安排毕业生在集团所属企业上岗实习,凡通过综合评定合格者将成为企业员工并享受正式工待遇。

    1.合作办学专业:市场营销(本科)。

    2.招生对象:高中生。

    3.学制:全日制四年。

4.招生人数:2008年秋季计划招生40人。

5.毕业文凭: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后,由商学院颁发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毕业文凭。企业将根据培养目标对顺利完成企业相应岗位培训者颁发合格证书。(2008年7月1日)

 

(2007年11月6日,上海商学院与联华超市以及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研讨合作办班事项时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