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校团委文件《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的精神,经研究,通知如下:
第一:活动对象:
上海商学院在校学生(个人、集体均可)
第二:资格认定:
*个人申报条件(满足其中三项及以上)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起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迎接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用执着和坚强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积极向上,率直健康,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积极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所得,尽自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活动,帮残助困等活动。
4、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5、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与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作为学生干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师生好评。
7、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文化竞赛、文体竞赛等,取得优异成绩;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8、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表现。
*集体申报条件(满足其中二项及以上)
1、申报集体须为学生、学校、社会等作出突出贡献。
2、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积极上进、乐观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班团主题教育活动,主题班会每学期至少不少于三次。
3、班级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热爱专业,注重实践,有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4、遵守考场纪律,学年内无考试为积极作弊现象,无旷课现象。
5、班集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和注重个人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以“感恩教育”等为思想主线,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活动。
6、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酒后闹事等不良行为。
第三:申请办法:
各班同学或者集体根据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资格认定”,符合者请下载《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十大人物”申报表》,进行填写。各班团支部整理收集本班申请人资料统一交予团总支
第四:申请人数:
各班根据同学自身条件进行推举,每个班可申请个人以及集体各一个。然后院团总支将会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选3-5名为候选人或1-2个集体参加学校评选。
第五:公示:
对于各班申请的个人或者集体,进行公示并组织一定的投票选举大会,票数前列的个人或集体参与校级评选,将在在校团委网站、新浪微博及易班上进行公示。填写《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十大人物”申报表》,表格一式二份,加盖各学院、院区团总支公章,并附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生活照(个人7寸彩照)、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的打印稿或电子稿。2012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校团委
第六:提交材料:
填写《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十大人物”申报表》,表格一式二份,加盖各学院、院区团总支公章,并附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生活照(个人7寸彩照)、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的打印稿或电子稿。
备注:初评通过的个人、集体须上交相关DV材料,时长3分钟。
第七:提交方式:
请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负责人负责收齐同学材料,并统一在3月12日之前交到财经学院学生信息与咨询中心(行政楼330),进行初审、信息汇总与签收工作。(12:00-13:00接受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常见问题:
1、 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等基本信息都要填写、并反复核对,不得出现错误。
2、表格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有涂改痕迹。
3、校级评选分为现场投票以及网上投票(现场投票权重25%网上投票权重35%,评审团评审权重40%),总分前十名者获得上海商学院“感动商院十大人物”荣誉称号。
第九:联系人:
王圣杰 13718877717
丁艾琳 13916377643
附件一: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申报表(集体)
附件链接:http://www.sbs.edu.cn/cjxy/zlxz/xssw/201202/P020120226783591440409.doc
附件二: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申报表(个人)
附件链接:http://www.sbs.edu.cn/cjxy/zlxz/xssw/201202/P020120226785661700945.doc
共青团上海商学院财经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2-2-22
附件:
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评选方案
(草案)
一、活动背景
春雷响大地,喜迎新风气,伴随着我校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在教育界得到一致好评, 全得感谢辛勤的师生员工, 积极的同学们。其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物,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唱响了一曲曲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赞歌,他们以实际行动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并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引导师生发现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让你我彼此动容,感动是心灵的震撼,让你我精神升华。我们在感动中成长,社会在感动中进步。而通过在我院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比活动,可以让我们在身边找到温暖,发现感动,发扬感动,传播感动,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并用这种没有经过雕饰的美,诠释商院学生的风采。
三、活动主题:和谐·诚信·求实·创新
四、活动口号: 感动来自平凡,榜样就在身旁!
五、活动对象及申报条件:上海商学院在校学生(个人、集体均可)
*个人申报条件(满足其中三项及以上)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起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迎接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用执着和坚强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积极向上,率直健康,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积极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所得,尽自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活动,帮残助困等活动。
4、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5、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与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作为学生干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师生好评。
7、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文化竞赛、文体竞赛等,取得优异成绩;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8、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表现。
*集体申报条件(满足其中二项及以上)
1、申报集体须为学生、学校、社会等作出突出贡献。
2、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积极上进、乐观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班团主题教育活动,主题班会每学期至少不少于三次。
3、班级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热爱专业,注重实践,有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4、遵守考场纪律,学年内无考试为积极作弊现象,无旷课现象。
5、班集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和注重个人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以“感恩教育”等为思想主线,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活动。
6、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酒后闹事等不良行为。
六、评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2月)
2012年2月,通过校园网络、广播站、宣传栏、宣传展板、宿舍栏、食堂、海报等媒体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全校师生了解、关注、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具体宣传落实如下:
1、制作宣传海报与宣传展板;
2、在各个教学楼门前与食堂中心门前、寝室等人流量的多的地方设立宣传点;
3、利用晚自习时间在各班进行宣传;
4、广播站利用现有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
第二阶段:准备工作(2012年2月-3月15日)
由校团委发布通知,公布整个评选活动的流程、时间、安排及相关适宜,要求各学院、院区团总支认真组织好推选工作,保证推选在公正、公平、公开的情况下保证质量。
由各学院、院区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自行制定方案,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征集材料,组织“感动商院十大人物”的推选工作,推荐3-5名候选人或1-2个集体参加学校评选。填写《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十大人物”申报表》,表格一式二份,加盖各学院、院区团总支公章,并附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生活照(个人7寸彩照)、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的打印稿或电子稿。2012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校团委,联系人:朱燕,邮箱:embracezhuyan@163.com。
第三阶段:初评(2012年3月15日-3月31日)
由校团委统筹安排,组织各二级学院、院区团总支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选,确定校级“感动商院十大人物”提名候选人20人、集体2个。
备注:初评通过的个人、集体须上交相关DV材料,时长3分钟。
第四阶段:投票(2012年4月1日-4月7日)
在对20名候选人、2个集体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参与投票。
1、现场投票:制作相关候选人事迹展板进行前期宣传,并由各学院、院区推荐10名学生代表举行现场投票。
2、网上投票:在校团委网站、新浪微博及易班上开设网上投票通道。
第五阶段:复审(2012年4月中下旬)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场投票权重25%网上投票权重35%,评审团评审权重40%),并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总分前十名者获得上海商学院“感动商院十大人物”荣誉称号。
第六阶段:总结表彰(2012年5月上旬)
在“五·四”表彰大会,颁发“感动商院人物”证书,对荣获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十大人物”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广播、网络、各个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宣传。
六、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2、评选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要严格评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求全责备。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工作透明度,公平、公正与公开把全校师生公认的感动商院人物评选出来;
3、各学院、院区要高度重视“感动商院人物”推选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的积极性,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4、在“感动商院人物”评选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树立典型。
附: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感动商院人物”申报表
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11年12月